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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18年答考生问

时间: 2018-06-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012 收藏
省重点
福建省/综合类/公办/福建省
排名: 第331名
综合指数: 59.25
热度:26108K

  闽江学院2018年答考生问

  一、学校概况

  问:贵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我校是福建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问:贵校目前的规模如何?

  答:学校总面积161.84万平方米,校舍面积55.0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08万平方米;设有15个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9万人,拥有全国首个创业与创新方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点和59个本科专业。

  问:贵校的师资情况如何:

  答:学校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素质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0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职称人员比例50%,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比例为86.3%

  问:贵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毕业生近五年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2017年达到97.88%,据第三方机构麦可思公司调查,2017年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满意度达97%,其中80.5%的毕业生在福建省就业,其中福州占45.8%,厦门占12.8%,主要就业行业前三位分别是教育业(17.6%)、金融业(13.3%)和媒体信息通信业(12.4%)。

  问:贵校学生出国留学的情况如何?

  答:学校“出国留学指导(服务)中心”为学生继续到国外攻读硕士提供平台、拓宽途径。现已与多所国外大学达成合作协议,可办理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十几个国家的出国留学。

  二、2018年招生情况

  问:贵校今年在福建省的录取院校代码?

  答:我校今年在福建省一共有五个院校代码:1052—闽江学院;1053—闽江学院(国际课程教育项目);1054—闽江学院(面向福州);1055—闽江学院(闽台合作); 1056—闽江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

  问:贵校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情况如何?

  答:2018年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招办统一公布的为准。

  问:贵校2018年在福建省的录取批次情况如何?

  答:我校2018年在福建省一共有5个录取批次:1、本科提前批—师范类专业;2、本科一批—新华都商学院的专业;3、本科二批---普通本科专业、闽台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 4、艺术类本科B批—普通艺术类本科专业、闽台合作办学艺术类本科专业; 5、本科预科批—少数民族预科班。

  问:贵校今年的招生专业有什么变动?

  答:我校今年新增4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专业今年在本科二批招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文化产业管理、制药工程;5个专业恢复招生,分别为师范类的汉语言文学、英语、物理学、音乐学和非师范类的财务管理专业;闽台合作增加两个专业,分别为机械电子工程和软件工程专业。

  问:贵校今年面向哪些省份招生?

  答:我校今年在福建、天津、广东、江苏、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甘肃、西藏、宁夏、新疆有招生计划。共计29个省市、自治区。

  问:贵校今年招生的专业信息在哪里可以查阅得到?

  答: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招生简章、手机网站或登陆我校招生办网页查看。

  问:贵校的学费标准如何?

  答:我校学生收费严格按照福建省制定的标准收取。

  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其中软件工程专业后两年13000元/学年);

  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学年(其中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9360元/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8640元/学年;

  闽台合作项目非艺术类本科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8000元/学年;

  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28000元/学年;

  软件学院本科专业前两年5040元/学年,后两年16000元/学年。

  问:贵校的住宿条件如何?如何收费?

  答:学生公寓有四人间、五人间和六人间,均配有空调、热水器。宿舍按专业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从870元/学年至1300元/学年。

  问:贵校有几个校区?今年录取的新生在哪个校区就读?

  答:我校目前有四个校区:大学城校本部、工业路校区、首山校区、洪塘校区。

  我校今年录取的新生(除音乐学院新生外)都在大学城校本部就读。

  音乐学院的新生第一学年和第四学年在首山校区就读,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在大学城校本部就读。

  问:新生入学后可以转专业吗?

  答:新生入学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确有专长,能提供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发明、创造及科研成果的奖励证明,说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的学生。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可根据本人意愿降级转专业。

  5.休学复学者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重新入学的,在复学或重新入学时,学校出现因故调整专业,或某专业停招等情况,而无法安排在原专业学习。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以及成功创业的,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三、招生政策

  问:请问贵校的招生录取原则?

  答: 1、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普通文理科专业调配原则:

  ⑴在福建省采用专业级差调配原则。

  ①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分,第二和第三(含第三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为2分。

  ②对按专业级差未调配满的专业,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奖励、单科成绩、特长等方面择优调配。

  ③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模式调配到未录满的专业。

  ④对所填报的专业均未被录取,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⑵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即对其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⑶除福建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其他省份均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福建省录取原则

  ①音乐类:在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②美术类、服装表演类:在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当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⑵其他省份录取原则:

  ①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在考生普通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校考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②采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在考生的普通高考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按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时,按文考成绩排序,文考成绩在前者优先录取。当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文考成绩都出现同分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艺术类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艺术类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问:请问贵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有什么要求?

  答:除本科的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四、填报志愿

  问:填报贵校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1、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根据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的基本情况,参照我校往年的录取分数线,正确估计自己的实力,选择报考符合自己特点、兴趣的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应有合理梯度; 2、因为是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要服从调剂,以免投档后因所报专业无法满足而专业又不服从调剂被退档; 3、我校在福建省有面向福州招生的计划,福建省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分清面向全省和面向福州招生的代码,非福州生源只能填报面向全省招生的专业。

  问:报考贵校面向福州招生的专业有什么条件?

  答:报考我校面向福州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福州市户籍,且在福州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问:贵校今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中对体检有何特殊要求?

  答:我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教育部的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问:贵校近年来的录取分数线情况如何?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答:我校近几年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已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上公布。福建省考生在正式录取结束后,可用高考报名时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查询录取情况,或登陆我院招生办网页(http://zsb.mju.edu.cn/)用考生号和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省外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办网页(http://zsb.mju.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以收到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经济资助体系

  问:贵校奖学金设立情况如何?对于部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有哪些补助政策?

  答: 1.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发树奖学金20000元,综合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学业奖学金500元,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文体实践奖学金300-600元,创新创业奖学金300-800元,学业进步奖学金300元,文明养成奖学金300元。

  2.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及“贷、减(免)、缓”交学费入学。报到时,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提交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佐证材料。

  3.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别困难400元/月,一般困难250元/月,每学年发放10个月。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退役复学学生、退役考录生、退役参加职业教育学生可获得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的学费资助。

  5. 学校奖助政策与勤工助学活动相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积极参加校及院(系)组织的各类勤工助学活动。

  6.达到毕业条件的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在毕业前可享受就业补助2000元。

  7.各类奖助学金政策的具体落实根据资助相关制度执行,并适时进行修订和调整,政策内容以当年学生手册为准。

  六、联系我们

  问:贵校今年普通高考招生的咨询方式有哪些?

  答:咨询电话:0591-83761856

  传 真:0591-83761856

  网 址:http://zsb.mju.edu.cn

  邮 箱:mjzsb@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邮编:350108)

  我校招生办网页上已开辟招生留言板,考生可直接在留言板上提问,我们将尽快作出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