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地处黑龙江省第二大城市、闻名中外的丹顶鹤故乡——齐齐哈尔市,座落于碧绿清澈的嫩江之滨、风景优美的劳动湖畔,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
学校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国标代码:1023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
办学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次序)清”原则将同一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同一投档次序)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江苏省先等级后照顾政策),对不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业:
在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的黑龙江省,美术、音乐、舞蹈、播音主持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舞蹈类专业按“志愿清”、“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志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按“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志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在使用专业课校考成绩的省(自治区),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填报学校艺术类专业志愿,按“志愿清”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专业课校考成绩×0.4]择优录取。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术科成绩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6.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8.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师范类)、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俄语(师范类)专业只招收俄语语种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
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学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助学金。师范类专业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达100%,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3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贫困学生奖学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及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四、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qqhru.edu.cn
电子信箱:qqhruzsb@163.com
齐 齐 哈 尔 大 学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