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长春工业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4-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459 收藏
省重点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
吉林省/理工类/公办/吉林省
排名: 第283名
综合指数: 59.76
热度:35271K

  长春工业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学校目前有三个校区:南湖校区(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林园校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修正路229号)。北湖校区(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北远达大街3000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54个,专科(高职)专业12个。2013年招生的本科专业49个,专科(高职)专业9个。

  第六条

  2014年我校招生计划5080人,其中本科3700人,专科(高职)138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科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英语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国防生只招英语考生;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考生;俄语专业只招英语、俄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专科(高职)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第九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除国防生外,我校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

  报考英语专业其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90分(江苏省考生72分)。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选拔培养军队后备干部(国防生)的录取原则按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规定执行。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规定,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2B”,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办法录取。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类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类为语文、外语、数学。

  对加分或减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2055号(邮编:130012)。

  联系电话:0431-85914753

  联系人:长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长春工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符合《长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环境工程专业、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物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生物技术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化学专业、统计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工作专业、车辆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工业工程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英语专业、日语专业、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4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专科(高职)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专业、软件技术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