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时间: 2023-11-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371 收藏

  依据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我厅编制了普通高校2025年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供我省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学生选择选考科目时参考使用。

  一、根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规定,从2025年起,普通高考实行“3+1+2”考试模式,“3”为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1”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任选1科);“2”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个科目中选择2科)。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选考科目组合共有12种类型,即“史地政”“史生政”“史生地”“史生化”“史化政”“史化地”“物化生”“物化地”“物化政”“物生地”“物生政”“物地政”。

  二、此次公布的2025年可供查询的普通高校共1743所,其中本科高校922所,专科层次950所,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共58147条。

  三、此次公布的普通高校选考科目要求主要分为四类,现予以说明。

  第一类: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二类: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要求,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和生物学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未提出要求,即“不提科目要求”。

  四、从2025年起,我省按照历史、物理两个类别组织考生报名,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录取。2025年在青招生院校和专业以当年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个别高校此次未编报选考科目要求,请考生关注高校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青海省教育厅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