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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时间: 2016-03-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89 收藏
985211双一流教育部强基计划中央部委选调国级选调生省级选调生文学四小龙原外经贸部博士点硕士点保研资格重点实验室101计划
天津市/综合类/公办/教育部
排名: 第20名
综合指数: 8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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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2016年南开大学将深化推进“公能素质教育”,继续全面实施自主招生“公能英才选拔计划”。

  陶铸爱国爱群之公德、塑造服务社会之能力,是百年南开教育传统的精髓。“公能英才选拔计划”以南开“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校训为理念遵循,以“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旨在选拔培养有为“公”之志向、奉“公”之操守、大“公”之襟怀和“能”学习、“能”吃苦、“能”合作的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南开大学将坚持严格程序,注重公平,包容个性,因材施教,为崇“公”尚“能”、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富有鲜明“公能”特色的培养体系,得天下英才,育“公能”栋梁。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优良,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如下: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2、在文学、语言类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3、对人文创作有浓厚兴趣,有较好的社会科学素养和逻辑思维能力,曾经独立完成过较高水平的文史类作品、社会科学类项目并取得优秀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4、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专业门类,每个专业门类下可报考1-3个具体专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即不超过180人,拟认定合格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1.5倍。

专业门类 具体专业 拟认定合格人数
数学类 数学类 不多于35
物理学类 物理学类 不多于50
化学类 化学类 不多于35
生物环境类 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药学 不多于20
医学类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不多于20
信息技术类 电子信息类、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类、自动化类、信息安全、软件工程 不多于15
人文科学类 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历史学类、文物与博物馆学、哲学类 不多于35
社会科学类 政治学类、社会学类、应用心理学、法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 不多于20
外国语言文学类 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 不多于40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申报,考生需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完毕并打印后经中学签字盖章,将盖章后的申报表,“公”“能”陈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及相关证明上传至报名系统。符合报考条件3、4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网址),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填写完毕后,考生需在“诚信承诺书”部分手写签名。

  四、考核方式

  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南开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

  各专业报考条件及考试形式如下:

专业门类 考试形式 考试内容
数学类、物理学类、生物环境类、医学类、信息技术类、社会科学类 笔试+面试 数理逻辑综合面试
化学类 面试 综合面试
人文科学类 笔试+面试 写作与阅读综合面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 笔试+面试 英语能力测试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思维敏锐性、沟通能力。

  五、录取原则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专业门类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专业和优惠分值,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本线及以上可享受以下3种优惠政策之一,具体如下:

  A、经我校认定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予以录取。

  B、经我校认定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及以内予以录取。

  C、经我校认定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20分及以内予以录取。

  我校根据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注:1、在高考总分低于750分的部分省份,按照(该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江苏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六、实施程序

  1、2016年3月10-20日进行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不需要寄送纸质材料。

  2、2016年3月20日-4月2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4月3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2016年6月11、12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

  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对测试过程、测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15822985593)。

  3、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注意事项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所有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十、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