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鄂州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3-05-1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811 收藏
湖北省/综合类/公办/湖北省
排名: 第0名
综合指数: 0.00
热度:7470K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鄂州职业大学

第三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综合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教育部院校统一代码:11335

第八条 学校概况:鄂州职业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2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

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首批“1+X”试点证书院校、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立项单位、教育部双高建设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教育部首批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院校、湖北省级优质校、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大学生创新示范基地、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专本联合培养院校。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普通专科毕业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信网可查询。

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到学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体检要求:以国家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报到后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复查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2.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3.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4.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选定“分数优先”且“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的方式确定专业。

投档成绩(投档成绩是否含照顾加分、排位,由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学校认可各省2023年艺体类专业联考成绩,严格按照各省艺体类录取规则执行。

6.报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及医学美容技术管理专业限制条件:

(1)空中乘务专业限制条件:女性身高162cm~173cm、男性175cm~185cm,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无纹身,无“X”形腿、“O”形腿;

(2)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限制条件: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1.72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无纹身;

(3)医学美容技术专业限制条件:男生慎报。

7.其它有关规定:新高考改革省份按其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www.ezu.cn

学校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邮编436000)

招生部门:鄂州职业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咨询电话:027-60876578 ; 60858935; 60698166

第十五条 本招生章程由鄂州职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