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2年基础教师项目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中,继续面向北京地区基础教育教师开展以学科能力提升为重点的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一、 项目简介
本项目以适应首都教育综合改革新形势、新要求为基础,以增强基础教育领域转学科教师、“教非所学”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提升首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促进北京地区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
本项目招生对象为北京地区基础教育系统中已具有教育部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
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本人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自愿选择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师范类招生专业,提交报名申请和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试材料。经资格审核与公示、网上报名缴费,可免于参加成人高考,直接录取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层次相关专业学生,学习形式为业余,学制2.5年。
二、 招生专业(2022年计划招生150-200人)
科类 | 办学院系 | 计划代码 | 专业(方向)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教育类 | 学前教育学院 | 05260 | 学前教育 | 周日 | 东二区 |
初等教育学院 | 05261 | 小学教育(文科师资) | 周日 | 东一区 | |
初等教育学院 | 05262 | 小学教育(心理辅导) | 周日 | 东一区 | |
教育学院 | 05263 | 教育学 | 周六或周日 | 东一区 | |
经管类 | 管理学院 | 05267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周六 | 北二区 |
文史类 | 历史学院 | 05270 | 文化遗产 | 周六 | 北一区 |
外国语学院 | 05271 | 日语 | 周六 | 北一区 | |
外国语学院 | 05272 | 英语 | 周日 | 北一区 | |
外国语学院 | 05273 | 英语(基础教育师资) | 周日 | 北一区 | |
文学院 | 05274 | 汉语国际教育 | 周日 | 北一区 | |
文学院 | 05275 | 汉语言文学 | 周日 | 北一区 | |
文学院 | 05276 | 秘书学 | 周日 | 北一区 | |
艺术类 | 音乐学院 | 05277 | 舞蹈学 | 周六 | 校本部 |
音乐学院 | 05278 | 音乐学 | 周六 | 校本部 |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北京地区基础教育在职教师,根据本人的实际教学工作需要自主选择专业,并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2.报名所需材料(上交电子版,传至cnucrzsb@cnu.edu.cn)
(1) 《北京市基础教师成人本科招生试点项目报名登记表》(在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的“服务指南”项目中下载http://jxjyxy.cnu.edu.cn/fwzn/wjxz/116088.htm)
(2) 身份证正、反两面同页电子版(非京籍教师还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电子版)
(4) 标准证件照片(像素296*412左右,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10kb左右,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二)教师学科知识与能力考查
为了解教师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水平,申请者需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请通过邮件方式(cnucrzsb@cnu.edu.cn)提交下列材料中的任意一项材料,以供学校组织的学科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
1. 申请者本人获校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优秀教案(提交获奖教案、证书电子扫描或拍照文件)
2. 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提交发表载体封面、目录和论文内容的电子扫描或拍照文件)
3. 申请者本人5-8分钟教学或说课视频(提交包含自我介绍、知识点教学或说课为内容的视频文件)
4. 申请者提供本人2020年(含)以来在首都师范大学参加教师教育类培训的结业证明及支撑材料
(三)资格初审与公示
我校成人招生改革领导小组综合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审查和学科知识与能力测评结果,提出初审合格申请人员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申请者,须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在网上根据流程填报基本信息、志愿信息的补充和报名费缴纳工作。
1. 信息填报及网上缴费网址:www.bjeea.cn或https://www.bjeea.edu.cn/
2. 信息填报:2022年8月底
申请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还须在2022年9月15日到首都师范大学北二区教学楼211室办理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手续。同时交纳专业加试报名考务费(100元/人)。
注:1. 因疫情等原因变更专业加试报名时间或办法时,学校会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2. 未按上述第(四)、(五)条要求完成相应手续的初审合格申请者,未参加艺术类专业加试者或艺术类专业加试不合格者,将不能被我校录取。
本试点项目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监督录取,由首都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招生部门统一发放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录取通知书。
本招生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首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如上级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将按上级部门的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