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沧州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2-05-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093 收藏
河北省/师范类/公办/河北省
排名: 第546名
综合指数: 57.27
热度:10800K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05)

二、学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国风南大道16号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沧州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沧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招生范围: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不做预留计划。

、录取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二)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三)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省公布的各类考生投档规则及相关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生源范围内进行录取。

(五)专业志愿间不设立分数级差。

、分省分专业录取规则:

(一)河北省各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

考生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艺术类

(1)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等使用河北省相应的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等专业使用相应的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

(2)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①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学: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详见《沧州师范学院2022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该专业简章分别公布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沧州师范学院官网。

(3)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河北省体育教育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体育教育: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 ×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4.对口类

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普通文理科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天津市等实行“3+3” 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的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考生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四)山东省等实行“3+3” 模式“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的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考生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河北省以外实行“3+1+2” 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的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考生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河北省以外实行“3+1+2” 模式“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省份的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考生投档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七)河北省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开展录取工作。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录取结果公示: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对录取结果进行公布并接受查询。

十、新生报到后,学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住宿费标准:6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学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国家和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划拨专款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事项,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若国家相关政策有新的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四、招生录取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校网址:http://www.caztc.edu.cn    

咨询电话:0317—5667735  5667736  

传  真:0317—5667731

电子邮箱:czsyzsb@163.com